2023-10-17 18:33  美文
  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小区一只大型罗威纳犬撕咬两岁女童的事件引发广大网友关注。16日下午成都崇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女童会诊医生朱育春也发视频表示,若现在做手术探查右肾,丢肾的概率很高。10月17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律师表示,实践中,法院已经判决多起肇事犬主入刑,女童如鉴定为重伤肇事犬主或入刑。
 
  会诊医生称被咬伤女童现在手术有丢肾可能,律师:女童如鉴定为重伤肇事犬主或入刑
 
  事发现场图
 
  10月17日凌晨,受伤女童母亲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表示,事发时正准备送女儿上学,在小区内遇到一只逗留大狗,“我们并没有任何逗狗动作,大狗突然扑过来咬我女儿,阻止没用反而撕咬得更厉害,目前孩子重伤昏迷,已转至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女童会诊医生朱育春也发布视频讲述了女童治疗的具体细节,“经过华西团队以及当地医院5-6个教授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那么丢肾的概率是非常高的。”其次,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的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但所幸我们看到小孩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朱育春还表示,女童整个右侧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
 
  会诊医生称被咬伤女童现在手术有丢肾可能,律师:女童如鉴定为重伤肇事犬主或入刑
 
  女童正在医院治疗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关于刑事责任,恶犬伤人,屡屡发生,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狗主人是要坐牢的。实践中,法院已经判决多起肇事犬主入刑。一般涉及两个罪名,一是《刑法》第115条第2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是《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两罪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危害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后者危害特定人安全。本案发生在人来人往的小区,是危害公共安全。
 
  关于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49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未栓绳的恶犬咬人,犬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恶犬是正被遗弃或逃逸的,也是犬主负责。但若是长期流浪,找不到犬主或者犬主无力赔偿的,则物业也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区物业有保障小区安全义务,不应允许未栓绳恶犬在小区内出现,成为安全隐患。实践中,此种安全保障责任的赔偿以损失10-30%的比例为多。
 
  关于行政责任。法律只是事后救济,滞后。要预防在先。对于养犬未拴绳的,就该处罚。可惜《动物防疫法》《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虽然规定不栓绳是违法行为,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是个漏洞。应该规定未拴绳的即可视情予以警告或罚款,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加大罚款,以震慑犬主。同时可赋予市民管理权,对于未拴绳的犬只,人人可管。就如本案中的物业或居民,虽无执法权,但为防止危险,有权对犬只采取驱逐或拘束措施。
 
  标题:会诊医生称被咬伤女童现在手术有丢肾可能,律师:女童如鉴定为重伤肇事犬主或入刑
 
  来源:紫牛新闻、光明网

来源:紫牛新闻、光明网 关键字:女童,责任,小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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