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 09:48  美文
  2018年上海黄某最近一直感到不舒服,反反复复的低烧和腹泻,连工作也没办法进行了,无奈,黄某只能前往医院进行检查。
 
  化验结果出来后,单子上的字让他犹如晴天霹雳一般震惊:“艾滋病”。
 
  黄某以为是医院误诊了,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艾滋病人,身边都没有这样的病人,怎么会得?他换了一家医院进行了重新检测。可相同的字眼在另一家医院的报告单上再次出现,这让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百思不得其解的黄某努力思考自己生活中能够感染艾滋病的情节,发现只有自己跟妻子之间才会有可能。
 
  第二天,黄某问妻子有没有患艾滋,看妻子一脸犹犹豫豫回答不自信的情况,遂带妻子去医院也做了检查。
 
  报告结果出来后果不其然,艾滋病还是出现在妻子的检测报告上。回到家后,妻子再也瞒不住了,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有一阵子黄某因为工作繁忙,在家没人陪的妻子受不了寂寞,到外面转悠,习惯到就把找乐,就在此时,酒吧里的一名黑人勾搭上了妻子,两人一来二去就发生了关系,而艾滋病就是此时被传染的。
 
  黄某又带孩子去检测,发现孩子也是艾滋病,愤怒之下,黄某捅die了自己的妻子。
 
  一、以案分析
 
  故意传播艾滋病算故意杀x吗?
 
  根据我国对于故意杀x罪的解释,故意杀x罪的行为内容是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
 
  其中,杀x行为可以是作为(刀砍斧劈)也可以是不作为(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但是无论何种行为都应该具备现实紧迫性的危险,杀x行为造成了被害人diedie的,构成故意杀x罪,如果没有造成被害人diedie,则以具体的情形成立其他罪名,例如故意伤害罪。
 
  而传染艾滋病的行为没有造成被传染人的生命遭受现实紧迫性的危险,不符合故意杀x罪的构成,故不构成故意杀x罪。
 
  妻子传给丈夫的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吗?
 
  不构成,传播性病罪指的是明知自己患有传染性性病(例如梅毒、淋病等)但还是继续从事卖淫、嫖娼的行为。
 
  艾滋病虽然属于严重性病,但是同样不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患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人,本案中的妻子虽然构成“严重性病”的主体,但是夫妻之间的性行为不能归属于“卖淫嫖娼”,故不符合本罪的客观构成。
 
  本罪主要保护的是大多数不确定人群的利益,本来卖淫嫖娼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但是如果染上了性病还从事这样的职业或者事件,则构成犯罪。并且本罪并不要求发生传染结果的后果也不要求具有引起性病传播的具体危险,即:只要带有性病还从事了这两种事件,就构成犯罪,所以本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
 
  妻子构成什么罪?
 
  妻子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伤害一般是指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对于犯罪人的主观要求是故意,即对伤害结果持放任或者希望的态度。
 
  在本案中,妻子对于自己身患艾滋的情形了解,但还是传染给了丈夫,对这样的后果持一个放任的态度,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如果黄某没有杀die妻子,可以通过刑法对妻子进行处罚。
 
  标题:纪实:妻子婚内外遇黑人,将艾滋病传染给丈夫和孩子,结果惨了
 
  来源:胖头鱼谈纪实百家号

来源:胖头鱼谈纪实百家号 关键字:纪实,妻子,婚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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